养月亮读后感参考7篇-凯发k8娱乐
读后感是我们与作品之间的对话和交流,读后感的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职场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养月亮读后感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养月亮读后感篇1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养月亮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养月亮读后感篇3
这本书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看完,不过我在前两个月加三星期都在划水,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才静下心把这书看完。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阅读前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懂什么英国幽默又或者自己思维层次还不够深,无法将书里面两种甚至多种的价值观有很好的区分,导致前期后期出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在知乎里面也有看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勉勉强强也能梳理一点东西。
一、 爱情
关于爱情,我就不提斯特克里兰这个无情的人了,即使他在我下面文字中会有些许描述,但是在语言镜头中,下面的主角不是他。斯特克利兰一生大概有三位女子,三段情,而在我看来前两位爱的并不是斯特克里兰这一个人,她们爱的更多是自己。特别是第一任,爱的就是她的幻想,一旦轨道偏移,就想着去改变真人,这是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包容,不仅能包容好的也能包容坏的,像是爱塔一样,不去过多打扰,给足了彼此空间,让爱的那个人活得更像他自己。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觉得特别有道理:
感情易在日久生情,难在小心经营。
有感觉无感情,最终不过是,开始时,适逢其会,分开时,天各一方。(第一任)
有感情无感觉,最终不过是,在一起时心意难平,分开时又决议难定。(第二任)
这也是为什么斯特克里兰在面对爱塔恳求——留下在他身边照顾,他会心软。文中这样描述:
“如果别人选择离开,让他们走好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会吊死在屋后的那棵大树上,我对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不屈不饶的倔强劲。她已经不是那个驯服、软弱的土著小姑娘,而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片刻之间,斯特克里兰的铁石心肠被动摇和软化,眼睛里含着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下……
二、 梦想无高低贵贱
有的人想一生顺顺遂遂,偏安一隅而知足常乐;有的人想突破自我,渴望直面生活的崎岖。两种生活,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无好无坏。做自己想做的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人能去评判是非。
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意难平,如果自己能在20岁前、(30岁40岁都没有问题)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要过怎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能像斯特克里兰那样洒脱其实真的就够了。与其碌碌终身,不如活着像他一样明明白白。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他,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他的勇气,“包含着对自己一直道德体系的抛弃,包含对他们责任的否定,包含对别人伤害的不屑(这是我不喜欢他的一点),这种内心的纠结,远远大于了物质的贫瘠。”
三、 对于梦想的态度
之前在打辩论赛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梦想进行深入解刨而输掉了比赛。师兄说的很对,梦想是可以让自己舍弃生命去追求的一个渴望,穷极一生都要去弄懂的,去实现的东西。像斯特克里兰在画画这个“魔鬼”的驱动下,舍弃手中的六便士,逃离英国,去巴黎追寻他的白月光。没错在追寻的过程中,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无法可视化,我们无法得知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所以我们才会说要放弃。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我们是因为热爱所以才要追逐它,当我们投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报酬,能否被认可,收入是否同努力成正比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读书笔记还真是草草收笔,只能说自己真的很弱,无法将心里面想要表达的说出来。其实这本书是我打完辩论后看完的,最后一场我是替别人上的,只有两天时间准备,关于梦想的。现在就挺后悔当初没有提早看完这本书吧,始终意难平,不过现在也挺好继续加油吧。
养月亮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鼹鼠的月亮河》,这个故事的作者是王一梅,她写过好多作品,她是一位著名的作家,我很喜欢看她写的故事,特别是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米加。他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发明洗衣机的故事:米先生一家住在月亮河一带,米先生的第1-8个儿子都会挖复杂的地洞,只有老九米加只会挖简单的地洞。米加爱发明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天晚上,他遇到了邻居生病的尼里在洗衣服,所以他要发明洗衣机,他去城里买零件,但是他没有钱,所以他决定跟魔法师咕哩咕拜师学艺,他让咕哩咕用树枝变零件,但是有时间限制的,他跟咕哩咕用表演的钱买了真正的零件,完成了洗衣机,送给了尼里。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人要有目标,要为了目标而奋斗,遇到困难不退缩。二,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就像米加,虽然不如哥哥挖地洞挖的好,但是他发明了好多有用的东西,并且为了帮助他的好朋友尼里,所以他发明了洗衣机,虽然他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没有放弃过。米加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去城里的路上帮助了田鼠搭房子,帮助了犯困的狗司机,还帮助了乌鸦打败了老鹰,他还帮助了许多其他人,收获了满满的友谊。
我平时在学习上拖拖拉拉,把复杂的放在最后,遇到困难的时候会退缩,跟米加比差很多,以后遇到困难,想想米加,就有了坚持下去的信心。
养月亮读后感篇5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最终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问世后,就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何为美,我觉得小说对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的茅棚里完成的那副画作的描述就是终极的美。讲述者对画作以及思特里克兰德精神状态的细致描述,让我激动的浑身颤抖,我仿佛和作者、主角一样,触摸到了美的终极奥义一般。这种激动甚至在读完全书后依然存在,挥之不去。当然,一如最完美的美永远是不完美,这种触摸到美之终极奥义的画作被了无遗憾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把火烧掉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两种象征诠释了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象征着思特里克兰德之前平淡无奇的人生。而月亮代表着崇高,象征着他抛弃自己之前的一切跑到原始的塔希提岛上只为追求终极之美的短暂后半生。一正一反两个意象,充满现实的张力,却凸显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他用一生巨大的代价完成了梦想,用画作解构了“美”这个极其抽象的概念。
现在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在现实的语境下更多了励志的意义。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可以彻底放弃之前的一切。他用极端的敢想敢做诠释了梦想在他心目中的重量。毛姆塑造的这个人,平凡的外表下永远燃烧着一颗赤子之心,时刻准备着为了追逐终极之美而放弃一切。所以,他走的那么突然却又彻底,因为梦想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最后看来,他的梦想实现了,是伟大的,虽然代价是那么大。他甚至为了他的梦想耗尽了一生,如燃尽的蜡烛一样,在梦想实现之后迅速地黯淡,熄灭。或许,他可以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人生,安享晚年的天伦之乐。可他却选择了梦想,也就选择了悲壮。
当然,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虚构的名字背后是一位现实中著名的画家——高更,而他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凯发k8娱乐 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正是这段逐梦之旅的最好注脚。
养月亮读后感篇6
文章前几章跟普遍的欧洲文学作品类似…无聊却又不可少缺,让读者一边吐槽一边坚持读下去……毛姆回忆“斯朱兰”并后来到大溪地去追寻这位天才的足迹…写下了这本书;作者写了这位大画家怎样脱离世俗的牵绊抛家弃子去追寻自己内心的理想,写了斯朱兰的才华,也写了他的人性;总的来说还是让人心底肃然起敬,不过感性的读者恐怕要小心,因为文章中段对斯朱兰性格的描写实在是让人窝火,我读的时候也是暗想怎会有如此“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东西,可是越往后读,我越否定了自己最初的对斯朱兰的看法,一开始作者说他没有人性的弱点,所以我觉得他我行我素,可是有的时候我又偏偏看到了他的弱点,从道德的层面来说对于斯朱兰的行为我认为的确应该被批评,可是…后面我又觉得那是我们赋予人性该有的特征,而人性本没有特点,就像动物界强肉弱食,没有人去评论一只老虎吃了一只兔子到底对或者不对……好在他在大溪地找到了自我,完成了内心深处才华表现欲望,所以到最后连自己也不察觉的原谅了他。都说这位斯朱兰先生其实就是大画家高更先生,于是我去网上搜了关于高更先生的作品(虽然我不懂画也不懂艺术),希望能找到他的些许痕迹,找到跨时代感情的共性…最后竟莫名的懂了关于绘画上的浪漫主义,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印象主义后和后印象主义的皮毛,倒也是个意外的收获;最后,我当然佩服这位天才作家,可是仿佛我更喜欢毛姆先生。
养月亮读后感篇7
什么是孤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说,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是孤独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恰如彼时的南美洲,各个国家、民族之间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古龙的《天涯·明月·刀》说,孤独就是傅红雪直到某一天,武功尽失,再也无法挥刀,他仍会拖着残废的身躯缓缓迈进,追逐自己内心的那一束光芒。无疑,他们都是孤独的,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高更,也许是孤独的一个典型代表了。孤独于他而言,就是在生活的残酷和对艺术不懈的追求中产生的必然产物。
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他只是爱好画画而已。他的生活变得窘迫,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伯朗士—施特略夫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与一个土著姑娘爱塔结了婚。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但不幸的是,不久他就感染了麻风病,在他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xx。爱塔一直照顾着他,直到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型壁画,身体溃烂而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挂满壁画的屋子,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那么,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毅然放弃了原本锦衣玉食的生活,选择了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孤独呢?正式因为他有着一颗骚动而不安的心,他天生为艺术而生,所以,他注定在“神谕”的召唤下,在驱之不散的念头的驱使下冲出世俗的樊篱,走向了艺术的至境。他正是在孤独中仿徨,在孤独中冲突,在孤独中生成,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
我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只是披着孤独的外衣,他内心是完全不孤独的。不仅如此,我相信思特里克兰德的内心绝对是非常充实和满足的,因为,心安处,便是吾家。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思特里克兰德来说,不能为了自己的艺术追求而放弃一切,再富足的生活,同样也是浮云罢了。唯有在追求艺术的伟大征程中,方可心安,方可生存。《霸王别姬》里说,不疯魔不成活,就是对思特里克兰德这种生活方式的完美诠释。
反观自己,怎样的我才是心安,何处才是吾家呢?我希望能把自己完全沉浸在教学工作中去,用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让孩子们可以去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在孩子们的人生大路上为他们点起一盏指路的启明灯,在孩子们要爬坡过坎的时候给他们勇攀高峰的勇气和能力,在孩子们需要选择的时候帮助他们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我觉得,当我看到我们孩子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在人生道路上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时候,我一定会无比心安的。
心安处,便是吾家。